欠债之后,怎么样不连累老婆名下房产?

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举债,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出现极为特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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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在夫妻关系存续期内,一方对另一方所负债务需承担责任。虽然夫妻双方内部可能有相关约定,但这种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简单来说,在未离婚时,一方所借的款项,另一方都要承担连带责任。哪怕夫妻之间已就财产分割、债务分担等事宜达成约定,并且办理了公证手续,就算某些房屋或部分存款属于婚前财产,要是无法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那么依然要履行还款义务。

相关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